ABOUT US

關於我們

本所宗旨

本所成立宗旨為以嚴謹態度處理每一件委任事務,重視與當事人之溝通,並依法令及律師倫理規範執行職務。

本所於苗栗、臺北設有據點,方便中北部當事人洽詢。

主持律師

院長
羅永安 律師
經歷
曾任法官、檢察官、審判長

律師介紹

OUR APPROACH

執業原則

嚴謹

審慎檢視事實與相關法令,依個別情形說明可行的處理方式。

溝通

說明程序進行及可能的發展,讓當事人了解事件處理的進度。

倫理

依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執行職務,並對當事人資料負保密義務。

OFFICES

服務據點

苗栗所

地址
苗栗市中正路 1152 號 2 樓
電話
037-375976

臺北所

地址
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一段 170 號 2 樓
電話
02-232570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