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成立宗旨為以嚴謹態度處理每一件委任事務,重視與當事人之溝通,並依法令及律師倫理規範執行職務。
本所於苗栗、臺北設有據點,方便中北部當事人洽詢。
律師介紹
審慎檢視事實與相關法令,依個別情形說明可行的處理方式。
說明程序進行及可能的發展,讓當事人了解事件處理的進度。
依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執行職務,並對當事人資料負保密義務。